一、入會辦法:凡申請者需詳填入會表,並繳納會費得為本會正式會員。
二、入會資格:
個人會員:
凡贊同本會宗旨,服務於學術或研究單位,從事輕金屬相關研究之中華民國國民,得申請入會。
團體會員:
凡贊同本會宗旨之國內公私立機關團體、法人單位,得申請入會。
申請入會之國內公私立機關團體、法人單位,登記之資本額:
(1)新台幣八仟萬元(含)以上者為A級團體會員,得推派會員代表三席。
(2)新台幣八仟萬元以下者為B級團體會員,得推派會員代表二席。
榮譽會員:
凡對我國輕金屬產業或學術有特殊貢獻人士,由兩位團體會員之代表推薦,或各相關之政府單位、公(工)會、協會、學會等贊助本會者,得申請入會。
海外個人會員:
凡贊同本會宗旨,年滿廿歲且已從事或有意發展輕金屬相關產業之國外工作者,得申請入會。
海外團體會員:
凡贊同本會宗旨之國外機關團體、單位得申請入會。
以上會員之入會資格,需經理事會審查通過,並繳納會費後,得為本會之會員。
三、繳費須知:
入會費:
於第一次入會時繳納。
(1) 個人會員:新台幣伍佰元。
(2) 團體會員:新台幣陸仟元。
(3) 海外個人會員:美金貳佰元。
(4) 海外團體會員:美金伍佰元。
常年會費:以我國政府之會計年度為計算會費之基準。
(1) 個人會員:新台幣壹仟伍佰元。
(2) 團體會員:
團體會員A-新台幣貳萬元。
團體會員B-新台幣壹萬元。
(3) 海外個人會員:美金伍佰元。
(4) 海外團體會員:美金壹仟元。
會員繳費曾中斷者,欲重新成為有效會員,則需重新入會。
上述收費為102年度標準,日後如需增減,得由理監事會另訂,提交會員大會同意後公佈實施。
四、繳費方式:請直接匯入協會專戶。
戶名:台灣輕金屬協會
兆豐國際商業銀行017 港都分行
帳號:002-10-447706
五、會員之權利與義務:
會員權利:
(1) 具有組織相關職務之選舉權與被選舉權。
(榮譽會員、海外團體會員及海外個人會員無此權利)。
(2) 得參加本會舉辦之各項活動。
(3) 免費享有透過網路取得相關之產業資訊。
(4) 參與收費之活動及服務時,享有優先權及折扣優惠,相關辦法依個別規定。
會員義務:
(1) 會員有遵守本團體章程及決議案。
(2) 定期繳納會費。
(3) 協助提供相關產業資訊及配合市調進行。
(4) 提供產業推動意見,協助研提技術研發案。
(5) 出席會員大會,並積極參與協會各項活動。